干部科(含毕业生就业指导职能)
1、负责国家公务员录用、任免、调配;办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及干部录用、调配手续;组织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回避、交流工作。
2、负责政府机关一般干部岗位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位设置。
3、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安置。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转正考核工作。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乡镇招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聘用制干部的管理。
6、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和企业进行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全县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