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艳)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重视在推进公务员法贯彻实施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公务员法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大力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公务员法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一部廉政建设法,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科学监督和管理,必将对国家的廉政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1、颁布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形成保证公务员队伍清正廉洁的思想政治基础。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为原则任用公务员。这些都可以成为廉政建设的政治思想基础,从而有利于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 2、颁布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廉洁从政。公务员法要求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公务员,而且还要把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辞退的依据。这五个方面不同程度地都与廉政有关,十分有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可以有效杜绝和改变公务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怪现象,促进公务员勤政为民、勤政为公,发挥考核激励的真正作用。 3、颁布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规范公务员的廉政行为。公务员法规定了十一项给予奖励的情形和十六项给予惩戒的行为。其中不少内容直接与反腐倡廉相关。如贪污、行贿、受贿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私利等。这些规定从正反两个方面来激励约束公务员廉洁奉公。公务员法规定我国的公务员要履行九大义务,其中包括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接受人民监督、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等一些内容。这些内容既是公务员的义务,也是对他们的廉政要求,有利于促使他们廉洁自律,远离腐败。 4、颁布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形成公务员廉政的环境。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他们在执行公务时遇有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亲密亲属关系的,都要回避。这有利于形成一个廉政的外部条件,使他们避开易于腐败的环境,对推进反腐倡廉具有特别的意义。 二、加强正确引导,注重激发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内在动力 实施公务员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发挥思想教育、舆论宣传和行为引导功能,引导大家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1、深入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与宣传,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好公务员法是贯彻实施的前提和保证。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鲜明特征,大力宣传公务员制度实施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要围绕当前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加强宣传引导,澄清模糊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努力形成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深厚氛围。 2、深刻认识形势发展变化,着力增强忧患意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正是适应了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眼于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当前,国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内发展改革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我们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要教育引导大家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趋利避害、见微知著,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通过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切实促进勤政廉政和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3、正确把握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本质特征,切实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新观念。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明确了公务员考核、惩戒、回避、辞退、定期转任、离职后的从业限制,以及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公务员法还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考核评价、职务级别晋升和工资、福利、保险等激励保障机制,体现了对公务员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和真心爱护,体现了“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这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营造拴心留人、人在心在的工作环境,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上的具体体现。因此,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抓住公务员法颁布实施有利时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 随着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将会随之显现。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只有紧紧抓住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方法,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此,反腐倡廉工作应着重做到以下“四个坚持”: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思想政治素质是公务员素质的灵魂。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坚定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信仰,坚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要广泛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教育,并把教育贯彻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综合运用“三会一课”、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多种手段,帮助他们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提高他们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督促引导他们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帮助大家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 2、坚持惩防并举、注意预防,不断加强对公务员法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把是否严格按标准、条件、程序和职数选配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要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该教育的教育,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依法予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3、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曾庆红同志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概括出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32字公务员精神。我们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到实施公务员法的全过程,贯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务员法制度的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监督管理的全过程。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以党的好干部、人民的贴心人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吴天祥、张云泉等同志为榜样,注重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崇高品德,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4、坚持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并进,努力形成防治腐败的合力。制度是有效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当然,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需要一个讲究诚信、崇尚廉洁、尊重法制的社会文化环境。因此,我们还必须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当前,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的工作覆盖面,让廉洁理论深入社区、家庭等,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来源:中国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