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阴县制定出台了《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制。规定按照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置的外,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上年底提报需求计划,拟定招考范围条件,考试内容方法,经县人事局审核、县政府研究确定、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由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省市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年初发布招聘信息,每年招考2-3次,集中在上半年进行,对用人单位实行退一补一、总量控制,确保人员总量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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